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5级研究生新生奖助金评审方案

2015-03-30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级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15〕2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管理

医院成立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并负责我院2015级研究生新生奖助金评审工作。各教研室/科室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由教研室/科室党政领导、2015级导师组成),负责完成本科室2015级研究生新生奖助金的评审工作。

二、评审对象

本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5级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2015年录取但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参与本次评审。该类学生所获得的奖助金,待其正式入学后再行发放。2014年录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推迟到2015年入学的研究生,因已参加2014年奖助金评审,确定获得奖助金等级,不再参与本次评审。

三、奖助金类别与金额

博士研究生

1.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助学金。其中,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学业助学金按月发放。

2.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共分为三等,各等资助金额分别为(未含导师配套经费):

等级

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学业助学金

总金额

一等奖助金

(优生优培)

10000/

1000/

2500/

 

52000/

二等奖助金

10000/

1000/

2200/

48400/

三等奖助金

10000/

1000/

1000/

34000/

其中,一等奖助金(“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具体资助办法按照《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执行;二等、三等奖助金的导师配套办法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执行。

硕士研究生

1.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助学金。其中,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学业助学金按月发放。

2.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共分为三等,各等资助金额分别为:

类别

等级

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学业助学金

总金额

学术学位

硕士

一等奖助金

8000/

500/

500/

20000/

二等奖助金

8000/

500/

100/

15200/

三等奖助金

0

500/

0

6000/

专业学位

硕士

一等奖助金

8000/

500/

500/

20000/

二等奖助金

8000/

500/

100/

15200/

三等奖助金

0

500/

0

6000/

四、奖助金名额分配及评审原则

博士研究生:

学校分配给我院的博士奖助金名额:一等奖助金(优生优培资助)名额3人,二等奖助金名额13人,三等奖助金名额41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不分开评定。

1. 博士研究生一等奖助金名额用于资助各学科列入“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研究生(具体名单附后)。按《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2. 博士研究生二等奖助金名额分配,由医院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综合我院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生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以及全国招考生的招生规模按比例进行分配。同时,适当向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倾斜。直博生原则上直接推荐获得二等奖助金,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则以硕士以来的必修课成绩的平均分为主要推荐依据,进行综合评定,全国招考生则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英语+业务课1)进行推荐排序,综合评定。

3. 符合评审资格,且未获得一等、二等奖助金的,可获三等奖助金。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2015年我院参加评审2015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的非在职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共118人,其中优生优培硕博连读生2人,一等奖助金名额41人,二等奖助金名额40人,三等奖助金名额35人。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一等、二等奖助金名额分配,医院综合考虑各教研室/科室的非在职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和生源质量按比例进行分配,并向基础学科、亟需学科、优势学科适当倾斜。各教研室/科室根据硕士生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序严格按照医院分配的名额确定研究生新生的奖助金名单及等级。

2. 按要求各教研室/科室在评定一等奖助金时需向学术学位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倾斜,各学科学术学位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原则上直接推荐获得一等奖助金。

3. 符合评审资格,且未获得一等、二等奖助金的,可获三等奖助金。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2015年我院参加评审2015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的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59人,其中一等奖助金名额2人,二等奖助金名额4人,三等奖助金名额53人。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一等、二等奖助金由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应用研究能力和较大的职业发展潜力并成绩名列前茅者获得,适当向推荐免生倾斜。

2.一等奖助金2人,二等奖助金2人,由推免生中以本科阶段成绩的年级排名百分比为主要推荐依据综合评定。二等奖助金2人,由全国统招生的入学考试成绩为主要推荐依据,进行综合评定。

3.符合评审资格,且未获得一等、二等奖助金的,可获三等奖助金。

本次奖助名额下达后,在研究生复试录取阶段因计划微调各教研室获得的追加计划排序录取的研究生和国家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符合评审资格的享受研究生三等奖助金。

五、奖助金的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330日前公布奖助金评审方案。

247日前各教研室/科室提交201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新生名单并确定奖助金等级。

3415前奖助金获奖名单在医院公示完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如有异议可按规定程序申诉。

45月份学校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全校新生奖助金名单后公示,并正式发文公布获奖助金名单。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及医院相关文件为准。

 

 

 

                                               教育处研究生科

                                               2015年3月29日